多措并举力解拖欠账款难题

2023-05-08 05:13:36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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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晶晶

工程顺利完工,尾款还没结清;欠款到期,迟迟不还……这些拖欠账款的行为,让中小企业压力颇大。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决心的背后,体现了该问题的紧要程度和帮助中小企业恢复元气,全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紧迫性。

“据我们研究,当前账款拖欠问题较过去更为严峻,已严重影响到中小企业发展甚至生存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马淑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被调研企业普遍反映应收账款和逾期付款大幅增加,有的企业应收账款达到60%-80%,有的项目2-3年回不了款。从地区看,中西部不发达地区较沿海发达地区严重。从行业看,建筑工程、医药、环保等行业问题最突出。账款拖欠不仅对企业正常资金周转产生较大影响,还推高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利于企业再投资。

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家告诉本报记者,他从事的是建筑行业,因垫资较多,受拖欠账款的影响,企业经营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有些账款拖欠已达5年之久。他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尽快解决拖欠企业的账款,“及时回款,可以让更多的资金进入企业,也会为实体经济注入活力,发挥资金循环、放大的作用,从而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谈及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主要原因,马淑萍认为,一是地方政府偿还能力下降,导致政府和平台企业拖欠,形成政府拖欠大企业、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的拖欠链条。二是中小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恶意拖欠。此外,工程总承包企业层层盘剥分包企业,政府工程项目款未能及时支付;国有企业大量使用商业汇票等也是导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主要原因。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马淑萍建议,要强化源头清欠,规范政府投资。在加大转移支付的同时,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新的《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提高地方政府预算执行的刚性和透明度,合理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不得要求企业垫资;鼓励利用数字智能技术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政府审计监督,规范建设竣工决算审计程序,设置合理审计期限,不得以“未经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项。

“拖延支付、恶意减少支付账款等行为,实际上是大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损害中小企业承包商权益的具体表现。”马淑萍表示,虽然早在2020年,我国就出台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但实施效果有限。建议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大企业拖欠治理机制。具体而言,一是修改完善反垄断法,在反垄断法中明确将“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规定为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二是制定细化大企业拖欠行为的专门法律,作为反垄断法的补充法,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提高其法律执行地位。三是规范分包合同,政府相关部门与行业协会共同推定合同标准化,防止大企业侵害小企业利益。禁止支付难以承兑的汇票。四是国家反垄断局定期开展调查,及时掌握分包商的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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